在读证明伊朗Iran领事馆合法化 一些**认证的个别要求: *巴基斯坦**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; *哥伦比亚**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; *科威特**要求发票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*利比亚**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发票,按发票金额收费; *印度尼西亚**在办理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,需提供生产许可证、销售证书、GMP证书、营业执照、授权书、产品承认说明;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,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,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,减少贸易磨擦,较大限度地降低风险,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,将价格类、特殊商业INV等单据(证)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。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: 1、商业INV(限于L/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“承诺性、限制性”条款); 2、重量单; 3、装箱单; 4、提单; 5、各类运输证明(如船证明等); 6、保险单; 7、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; 领事认证相关注意事项 1. 由于办理领事认证的时间相对较长,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,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。 2.哥伦比亚**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。 3.菲律宾、泰国、委内瑞拉、土耳其、古巴**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供**留底。如: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,在份数栏内应填“2”份,申办公司收到为“1”份,另1份由土耳其**留底保存。 4. 巴基斯坦、黎巴嫩、印度、新加坡、卡塔尔**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。